一只站在草地上、倒八字眼、一脸“苦命相”的黑白奶牛,在2025年到2026年间席卷了整个中文互联网。它被做成表情包、印在周边上、被无数网友二次创作,成为年轻人表达疲惫、无奈和自嘲的通用符号。
但比草地牛本身更值得讨论的,是围绕它的版权相关讨论——有人说它的脸像《恋与深空》的黎深,有人说它的身体像《牧场物语》的奶牛,还有字节跳动曾经批量登记引发轩然大波。
这篇文章借这个全网刷屏的案例,把网络时代IP创作的核心逻辑讲清楚。尤其是一个很多人忽略的前提:法律判断是建立在“有人说这是我的”的基础上的。原创者一直在说这是我的,但除此之外,如果没有其他人站出来说“这也是我的”,就谈不上版权问题,也谈不上归属讨论。

图1:草地牛经典形象——“小牛微笑”
一、草地牛的三层创作结构
要搞清楚版权问题,首先得弄明白网络流行的草地牛这个形象到底是怎么来的,它经历了至少三层叠加:
第一层:基础原创形象
创作者杜冲霄于2025年5月21日完成了美术作品《草地牛》的原型创作。这个版本具备了草地牛的核心视觉特征:眉心竖纹、倒八字眼、弧形嘴角、圆润牛形,站在一片绿色草地上。
这是目前版权登记最明确的基础版本,登记号为国作登字-2026-F-00121833,除此以外,有约10件与草地牛相关的版权登记。原创者还成立了杭州草地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,专门运营这个IP,一直在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。
第二层:网友二创的“特征叠加”
在原创者的基础形象传播开之后,网友们开始二次创作,也由此衍生出各种“原型说”。网络上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:草地牛的眼部区域叠加了《恋与深空》男主角“黎深”经镜像处理后的眉眼特征,身体部分叠加了任天堂游戏《牧场物语》中幼年奶牛的形象元素。
但这里的时间顺序一定要搞清楚:先有原创者2025年5月创作完成的草地牛基础形象,然后网友在二创过程中,往这个基础形象上叠加了各种游戏元素。不是“黎深+牧场物语拼出了草地牛”,而是“草地牛先被创作出来,二创者又往里面加了游戏元素”。这两者的顺序完全不同。
而且必须说明:这些“特征叠加”目前只是网友的主观联想,既没有官方确认,也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认定。后面我们会详细分析,为什么这种说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脚,以及为什么这两家游戏公司至今没有任何动作。
第三层:从创作到爆火——时间线别搞混
很多人以为草地牛是2025年9月才“诞生”的,其实不是。早在2025年5月,基础形象就已经创作完成,只是一开始只在小范围传播。直到2025年9月之后,草地牛才开始大规模传播,到2025年末至2026年初全面破圈。走红之后,它逐渐剥离了最初的创作语境,变成了一个表达情绪的通用符号——你不需要知道它是谁画的、怎么来的,看到那张“苦命脸”就懂了。

图2:“智慧的眼神”

图3:“太难了……”
二、所谓“上游移植”,为什么站不住脚?
很多人第一反应是:草地牛的脸像黎深,身体像牧场物语的牛,那叠纸和任天堂为什么不出来说话?
要回答这个问题,得先搞懂版权法的几个核心原则。更重要的是:不仅法律上站不住脚,而且这两家公司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站出来说过一句话。
1. 法律保护的是具体表达,不是抽象风格
版权法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:法律保护的是具体的、独创的表达,而不是抽象的情绪、风格、概念。
举个例子:你不能因为别人画了“一个倒霉的表情”,就垄断所有“倒霉表情”的版权。因为“倒霉”是一种情绪,不是你独创的表达。
回到草地牛:眉心竖纹、倒八字眼、下垂的嘴角——这些视觉元素本身,在黎深这个角色出现之前,就已经存在于无数动漫、插画、表情包里了。它们属于公共素材的视觉语言,不是某一个角色独有的独创表达。
所以,即便草地牛的眉眼“看起来像”黎深,只要这些具体的线条组合不构成对黎深整体形象的复制,叠纸游戏就很难仅凭“眉眼相似”来说这是我的。更何况,这种“像”本身也只是网友的主观感受。
2. 这些特征,真的是某个人独有的吗?
版权保护的作品,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、体现了自己的选择和设计的。那么问题来了:眉心竖纹、倒八字眼、弧形嘴角——这些特征组合在一起,真的是黎深这个角色独有的吗?
答案是否定的。事实上,“眉心有竖纹”“下垂眉眼”“嘴角下撇”这类视觉元素,在各种游戏角色、动漫形象、网络表情包中随处可见。它们不具备“唯一性”——也就是说,不是只有黎深长这样。
既然这些特征本身不具备原创性,那把它们从黎深身上“抽出来”用到草地上,自然也就谈不上“复制了受保护的表达”。所谓“脸部移植”的说法,从专业角度看,更像是网友的视觉联想,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版权问题。
3. 局部像不等于整体相似
判断两个作品是否构成版权问题,不是看某个局部元素像不像,而是看两个作品在整体上是否足够相似。
什么叫整体?看构图、看造型、看色彩、看比例、看整个画面给人的综合感受。
黎深是一个写实风格的男性游戏角色,草地牛是一个Q版卡通奶牛。一个是人,一个是牛;一个是写实画风,一个是卡通萌系;一个有完整的人设和故事,一个只是草地上的一个表情。
除了眉眼的大致走向有点像,两者在整体上几乎没有任何可比性。在这种情况下,要说是用了他们的素材,要拿出证据会非常难。
4. 身体像牧场物语?说法本身就站不住
再说说身体部分。有说法称草地牛的身体原型来自《牧场物语》里的幼年奶牛。但只要你对比一下就会发现:《牧场物语》里的奶牛是正常的游戏美术风格,而草地牛是一个完全重新设计的Q版卡通形象,比例、造型、风格都完全不同。
更何况,“黑白花纹的奶牛”本身就是一个公共素材的形象。你不能因为某款游戏里画过一头黑白花奶牛,就禁止全世界其他人画黑白花奶牛。奶牛的外形、颜色分布,属于客观存在的生物特征,不是某个人独创的表达。
5. 最关键的一点:上游IP方自己都没出来主张
说了这么多,其实最直观的证据是什么?是任天堂和叠纸游戏,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表过任何权利声明,也没有采取任何相关行动。
这才是最说明问题的。如果草地牛真的用了他们的核心素材,以这两家公司的法务能力,会放过这个全网爆火的赚钱机会吗?
法律上有一个基本前提:主张是版权方自己的事。你不主张,就没有人主动替你判断。没有人会凭空给你确权,也没有人会主动替你说这是我的。网上的说法再热闹,只要上游IP方自己不站出来说“这也是我的”,那它就只是网络传言,不是法律事实。

图4:“牛惑”——各种“原型说”,至今没有官方背书
三、真正的版权方到底是谁?
既然上游IP方的主张在法律上站不住脚,而且人家自己也没出来说话,那草地牛到底归谁?
这里要讲清楚版权法的另一个核心逻辑:谁创作了独创的表达,谁就是作者;谁做了版权登记,谁就拥有初步的权利证明。法律不会凭空创造版权方,它只会在已经存在的创作事实和主张之间做判断。
1. 杜冲霄:唯一有明确创作事实和登记的人
这位原创者早在2025年5月就完成了创作,并且在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登记(登记号:国作登字-2026-F-00121833)。
版权登记的意义是什么?它不是“创造”权利的行为——版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。但登记的作用在于:它是一个强有力的初步证据,可以证明“我在这个时间点已经拥有这个作品了”。
在版权讨论中,谁有登记证书,谁就占据了证据上的主动。到目前为止,他是唯一一个对草地牛基础形象拿出明确创作事实、完成版权登记、并且主动进行IP运营的人。其他所有的主张——无论是上游IP方、网友二创,还是字节跳动——要么没有事实依据,要么没有法律依据,要么干脆就没有人站出来主张。
2. 字节跳动批量登记:为什么被撤销?
2026年7月,字节跳动旗下的北京字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曾经把“草地牛”纳入了批量版权登记。这件事当时引发了巨大争议——一个全网都在用的表情包,怎么突然就成了你字节的?
后来,这项登记被撤销了。为什么?
因为版权登记不是“先到先得”的抢注游戏。你登记的作品,必须是你自己创作的,或者你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了权利的。草地牛这个形象在字节登记之前,早就被原创者创作出来、并且已经在全网传播了。字节跳出来说“这是我的”,既没有创作事实,也没有授权链条,登记自然站不住脚。
这个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一件事:版权登记不是万能的,它只是一个初步证明。真正的权利,还是要看谁创作了、谁在使用、谁有完整的授权链条。
3. 网友二创:你做的表情包,你有版权吗?
那无数网友的二次创作呢?他们在草地牛基础上加了文字、改了表情、配了场景,这些新的创作有没有版权?
理论上是有的。如果你的二创加入了新的独创表达——比如全新的构图、独特的配色、有创意的文案组合——那你对这部分新增的表达享有版权。
但问题在于:网友二创的前提是使用了原创者的基础形象。也就是说,你的二创是在原作基础上的改编。你不能因为自己加了点东西,就把整个草地牛都当成自己的。
更关键的是,就算真的有二创作者站出来说这是我的,这个权利本身也极其脆弱、很难站得住脚。因为你做的东西,本质上就是在原创者的草地牛基础上改的——你的形象骨架、核心特征、整体观感,全部来自原作。你只是往里面加了点文字、调了个表情、换了个背景,这些改动在整个作品里占多大比重?能不能构成一个独立于原作的新作品?这是非常存疑的。
换句话说,二创者的权利是“寄生”在原作之上的——原作在,你的改编权利就有依附的基础;原作如果主张完整权利,你的那点新增改动随时可能被覆盖掉。这种权利从根上就是不稳定的,你自己都没法独立站得住,更别说拿它去跟原创者讨论了。
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两难:如果二创作者承认自己是在原创者的草地牛基础上做的改编,那他的权利就依附于原作,独立主张不成立;可如果他不认账,硬说自己不是从草地牛来的,而是直接参考了《恋与深空》的黎深或者《牧场物语》的奶牛——那问题更大,那就等于直接承认自己用了这两家的素材,风险只会更高。
你看,二创作者横竖都是不占理的:认了原创者,权利就矮一头;不认,就等于自认用了别人的素材。怎么选都站不住脚。
更现实的情况是:到目前为止,没有任何一个二创者站出来说“这个版本是我做的,我要说这是我的”。绝大多数网络二创都是匿名的、碎片化的、随时会消失的。你连是谁做的都不知道,更谈不上什么归属问题。
甚至反过来想:网友二创的权利来源,本质上是建立在原作的基础之上的。如果版权方说这是我的,二创者反而可能面临版权方面的问题——因为你在人家的原创作品上做了改编,却没有拿到授权。当然,版权方目前并没有这么做,因为表情包的传播本身也是IP生命力的来源。但这并不改变权利的底层逻辑。

图5:“牛去”——二创版本层出不穷,但二创者自己也没出来说这是我的
四、把所有线索串起来:权利到底指向谁?
现在我们把所有线索放在一起推理一遍,结论其实非常清晰:
上游IP方:所谓“移植”只是网友联想,不是事实。 所谓的“脸部像黎深”“身体像牧场物语的牛”,都是网友的主观感受,既没有官方确认,也没有法律认定。而且最关键的是,这两家公司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站出来主张过任何权利。上游IP方不主张,就不存在这方面的法律争议。
字节跳动:批量登记已被撤销。 它既不是创作者,也没有从创作者那里获得授权,登记自然站不住脚。这个反面案例反而进一步说明:真正的权利不在字节手里。
网友二创:权利本身就站不住。 就算有二创作者站出来说这是我的,这个权利也极其脆弱——因为他的形象骨架、核心特征、整体观感全部来自原作,只是加了点文字和表情,根本不足以构成独立的新作品。更何况,没有任何二创者真的站出来主张过权利。
杜冲霄:唯一有完整证据链的版权方。 2025年5月21日完成创作,版权登记号可查,成立了公司专门运营。这是整个链条里唯一一个拿出完整权利证明、并且一直在主动行使权利的人。
你看,把所有线索串起来就会发现:所谓的“草地牛版权讨论”,其实只是网友讨论层面的热闹,根本不是法律层面的争议。原创者的权利非常明确,有创作事实、有版权登记、有公司在运营;而上游IP方和二创者都没有出来说这是我的,也没有站得住脚的事实依据。从法律角度看,草地牛的版权归属其实非常清晰,不会涉及多方权利讨论。
从法律判断的角度看,没有人会凭空判断“草地牛是谁的”。它只会在有人提出主张、有明确诉求的前提下,去判断谁的证据更充分、谁的创作事实更清晰。而以目前的证据来看,这个答案几乎是不言自明的——权利就属于那位最早拿出完整作品、完成登记、一直在运营的原创者。
五、给普通网友的使用建议
搞清楚了版权逻辑,那普通人到底能不能用草地牛?这里分两种情况说清楚:
个人非商业使用:随便用,基本不会被追究
在聊天里发、在朋友圈配图、在评论区玩梗、做表情包自己用——这些个人非商业用途,完全不用担心。
为什么?因为草地牛本身就是靠网友二创才火起来的。原创者比谁都清楚这一点,所以根本不会、也没有动力去追究个人用户的使用。表情包的传播本身就是IP生命力的来源,每一次转发、每一张截图,都是在帮这个IP扩大影响力。简单说:自己用着玩,随便造,没人管你。
商业使用:风险极大,必须拿授权
但如果你想用在商业场景里——做周边卖钱、做品牌营销引流、做付费内容变现——那就必须非常非常小心了。
基于前面的推理,草地牛的基础形象权利非常明确地指向原创者及其运营公司。所谓的上游IP争议在法律上站不住脚,也没有任何一方真的站出来主张过权利。所以商业使用的时候,你不需要去纠结什么“黎深”“牧场物语”的问题——那些都只是网友的联想,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主张。
你真正需要找的,就是这家运营公司,获取完整的授权,拿到明确的授权链条,再去做商业使用。这才是真正靠谱的做法。
最后再强调一次:个人非商业使用和商业使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场景。前者随便玩,没人管;但只要涉及赚钱,版权风险就会非常大,必须走正规授权流程。而授权找谁?找那个真正拥有权利、一直在运营这个IP的人。

图6:“吃草”——佛系使用,个人玩梗没问题

图7:“牛累”——打工人的情绪出口
结语:网络热梗的版权,到底谁说了算?
草地牛的版权话题,其实是这个时代无数网络热梗的一个缩影。
一个形象从小众圈层的创作出发,被无数网友改图、配字、重新演绎,最后变成全民通用的情绪符号——这个过程充满了创造力,也充满了模糊的版权地带。
很多人争论“草地牛到底是谁的”,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:原创者的权利其实非常明确,有创作事实、有版权登记、有公司在运营。所谓的争议,更多是围绕“其他人是不是也有权利”展开的——上游IP方说脸像、网友说二创,可这些主张要么站不住脚,要么根本没有人真的站出来提。
网上的各种“原型说”再热闹,只要上游IP方自己不出来说话,那就只是传言,不是事实。而真正拿出创作事实、完成版权登记、主动进行IP运营的人,到目前为止只有杜冲霄一个。所谓的权利讨论,讨论了一圈,最后还是落回到这个最基础的事实上。
这就是网络时代IP版权的朴素逻辑:谁创作了,谁登记了,谁主张了,权利就归谁。那些飘在半空中的“原型说”“借鉴说”,如果没有官方背书、没有主张、没有法律认定,那就只是网友的茶余饭后,当不得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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